6.江碧雲執事
我從小生長在一個有八個兄弟姊妹的普通家庭,家裡開小吃店,但因孩子眾多,開銷很大,生活漸漸變得困苦。五零年代剛好美國人來台宣教,有救濟麵粉、衣服等,我那時候才10歲,我家鄰居是天主教信徒,常邀請我們姐弟上教堂做禮拜,後來我們就去教堂,但是到我們國小畢業後就沒去了,因要在店裡幫忙。
18歲時,鄰居的一位叔叔跟我爸爸說要幫我做媒人,對方是東勢的農家子弟,是基督徒的家庭,沒有拜拜很清閒,我爸去看男方之後就答應了這事,在58年農曆過年前翁天僡牧師及男方的二舅來相親,當天我就訂了婚,去相館照相留念,十天後就結婚。婚後婆婆都會帶我到教會做禮拜,然後在25歲我跟四個小孩都受洗成為基督徒,感謝主。
後來家庭經濟困難,我拜託婆婆幫我帶小孩,我就去工廠上班。工廠每天加班,假日也加班,我拼命的靠自己的力量工作賺錢,離開上帝,很少去做禮拜。我每天忙碌的工作直到兒女成長後,房子有了,經濟也改善了。不料大女兒嫁給佛教徒家庭,女婿好吃懶做愛賭,積欠伍佰萬的債務,我們被連累替他還債,那時候我生不如死,想要輕生結束生命,後來找仁謙牧師跟長老訴說我家裡情況,後來長老們借錢給我們把債務還了。我在家裡頂樓跪在地上哭求上帝赦免、憐憫,求上帝為我開道路,我要把重擔交托在祢手中,我願意侍奉您。感謝主,十五年後擔子終於解放了。97年11月16日主日,我在教會見證上帝的恩典夠我用,11月30日主日長執改選被選上執事。現在我盡我的能力參加教會聚會與侍奉,感謝上帝使用我!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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